G002714 小学唱歌教学大纲(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293页(591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年11月版。1.28万字。供全国六年制小学使用。大纲的说明部分扼要阐述了小学唱歌教学的目的和内容,教学方法,课外活动,教学设备等。正文部分按年级逐项提出教学内容和要求。最后附有“小学歌曲目录”和“小学欣赏参考曲目(供选用)”。小学唱歌课包括唱歌、音乐知识和欣赏3部分,主要教会学生能够有理解、有表情地唱歌,围绕着唱歌的教学来培养儿童的音乐兴趣和鉴赏能力,以及音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且增进儿童的爱美情感。大纲提出唱歌在音乐教学中占主要地位,教学时间约占全部时间的三分之二。唱歌教学必须系统地培养儿童的唱歌技巧,并强调系统地练声非常重要,练声是技术训练,必须在唱歌中运用,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大纲认为,音乐知识教学,主要使学生学习五线谱的有关内容。教会儿童用固定唱名法视唱;也可暂用首调唱名法视唱。有的学校限于条件可以暂用简谱。大纲还强调知识的教学必须建立在学生听觉的基础上,低年级应给学生一些感性认识,从三年级起逐步加以总结系统的知识,为视谱唱歌作准备。欣赏教学低年级应以歌曲为主,中、高年级可适当增加器乐曲,但主要应该是有标题的音乐。欣赏教学时间不可过长,每次不要超过15分钟,也不必每课都有。大纲还指出对学生的学业要进行经常的检查,评定成绩避免在学期之末用整课的时间进行个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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