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3218 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343页(533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版,1990年6月版。1.6万字。建国以后制订的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中第一个没有带“草案”两字。大纲分7个部分:一、教学目的;二、教学要求;三、教学内容;四、作文教学;五、教学中应重视的问题;六、各年级语文基本能力和基础知识教学要求;七、教材基本篇目。大纲强调了语文的工具性和思想性,指出语文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二者关系。重视作文教学,把作文教学单列一章,指出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文是衡量学生语文水平的重要尺度。各年级的教学要求比较详细具体,分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听说能力、基础知识4项提出具体要求。大纲列出了基本课文篇目,作为各套教材必教的课文。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颁发的《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大纲作了某些修改,于1990年6月出版第二版,作为教学大纲的修订本。修订的重点,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德育放在首位。二是降低难度,减轻负担,教学要求适当降低,基本课文初中从110篇减为100篇,高中从80篇减为70篇。这个教学大纲是从1986年到新的教学大纲制订之前这一时期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编写教材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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