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3287 高级中学俄语教学大纲(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350页(565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56年版。1万字。建国以后中国第一个高级中学俄语教学大纲。分说明和教学大纲两大部分。说明部分含:一、高级中学俄语课的任务。二、高级中学俄语课的内容。教学大纲部分含高中三个年级的课时、词汇量、具体语法项目、教学要求。大纲规定高中3年的总课时为408(每一年级为136课时),词汇量为900-1020个(高一:260-300,高二:340-380,高三:300-340)。本大纲以自觉对比教学法原则制订,规定:“学生必须全能地学到读、听、写、讲、译的知识和技能。但全能教学不是等量分配,也不是齐头并进,而是以理解书面语为基本环节。高级中学俄语教学应当把阅读作为中心,环绕着这个中心广泛进行听、写、讲、译的教学,让表达能力不断追赶理解能力,让口头语能力不断追赶书面语能力。”学生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主要是:1.能借助词典彻底了解并准确而通顺地把含生词不超过5%而结构不复杂的句子译成书面汉语。2.能在书面和口头上正确而通顺地对已学过的材料进行汉译俄。3.能听懂教师用已学过的材料口述的俄语句子和短文,并能口译成汉语;教师在同样条件下口述的汉语句子能笔译成俄语;较简单的能口译成俄语。4.能根据已学过的课文用俄语在书面和口头上提问并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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