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2册政治、法律、军事》第476页(459字)

金平主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87年8月版。40万字。民法教材。共7编:绪论、总论、物权、债权、合同各论、知识产权、继承权。在绪论编中提出,随着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垄断资本的更加集中,跨国公司不断增加和科技的飞速发展,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有时需几个法律的合同,因而公与私法、民法与商法的绝对划分将失去意义。主张对各国民法学进行比较研究,取长补短,以充分发挥民法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在物权编中介绍了传统民法“物权”体系,阐述了“完全物权——所有权”和“限制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分离理论,提出了中国建立物权制度的设想,为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供了法理参考,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书以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思想,以贯彻《民法通则》为核心,反映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出现的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新的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关系等。对《民法通则》中的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4大部分还重点加以阐述,并说明其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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