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2册政治、法律、军事》第510页(233字)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译。群众出版社1985年2月版。16万字。译自满文《盛京原档》中的刑部档案,共72件。内容包括清太宗皇太极崇德三年正月至崇德四年十二月刑部审理的434件刑案。案件记录有固定的格式,包括案犯姓名、职任,所在旗分和中录、案情、法司定谳、皇帝断结,最后列鞫审官名字。档案中还偶见清太宗关于断案的训谕。这些案件,见于《清太宗实录》的有103件,其余大部分是原始资料,对于研究清初法制史有着特殊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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