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1册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第7页(392字)

马克思着。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62年1月版。12.3万字。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一部未完成的手稿,写于1843年夏。批判黑格尔颠倒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唯心主义观点,指出不是国家及其“理念”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是从作为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存在的这种群体中产生出来的。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它就不可能存在。后来马克思回顾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时写道:“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本书是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