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风景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書典故辭典校订本》第181页(135字)

使风景减色。指破坏景色,败人兴致的事。旧题唐代李商隐《杂纂·杀风景》:“花间喝道,看花泪下,苔上铺席,斫却垂杨,花下曝,游春重载,石笋系,月下把火,妓筵说俗事,果园种菜。背山起楼,花架下养鸭,对花啜茶,煮鹤烧琴。”

上一篇:会稽之耻 下一篇:杀彘教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