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書典故辭典校订本》第437页(187字)
《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后以“断金”喻同心。《后汉书·桓帝纪》:“戮力一意,勉同断金。”李贤注:“金者,刚之物也,言人能同心,则其利可以断之也。”又称同心之交为“断金契”。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清水》:“城西有孔嵩归居。嵩,字仲山,宛人,与阳范式有断金契。”参见“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