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靳以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704页(935字)
【生卒】:1909—1959
【介绍】:
原名方序,又作方叙,又名依,字正侯,笔名靳以、陈涓,天津人,1909年(清宣统元年)生。幼年,随父居瀋阳。后入天津南开中学,毕业即入私立上海复旦大学国际贸易系。毕业后,至哈尔滨任中学教员。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赴平津从事文艺创作。1934年5月,《文学季刊》创刊于北平,与郑振铎同任主编;10月,在北平与巴金等合办《水星》月刊。翌年停办。1935年春,与吴敬垣等署名发表《推行手头字缘起》;夏,与柳亚子等联名发表《我们对于文化运动的意见》;冬,脱离《文学季刊》,赴上海,与巴金筹备文季社。1936年5月,与朱自清等九人任《大公报》副刊《文艺》文艺奖裁判委员;6月,与鲁迅等七十六人联合发表《中国文艺工作者宣言》;同月,在上海与巴金合编《文季月刊》;12月,《文季月刊》被查封。1937年3月,《文丛》月刊创刊,与巴金同任主编。1938年10月,任私立复旦大学国文系教授,兼《国民新闻》文学副刊《文群》编辑。1939年,任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第二届理事。1940年,赴福建,任南平师範专科学校教员,历兼《现代文艺》、《改进文艺》、《最初的蜜》、《奴隶的花果》等刊物主编。1944,年,回重庆,复任国立复旦大学教授。1945年2月,与郭沫若等署名发表《文化界对时局进言》;7月,任茅盾文艺奖金评选委员。1945年夏,随国立复旦大学返上海,任国文系主任,兼《中国作家》季刊、《大公报》副刊《星期文艺》主编。1950年,任《小説》月刊编辑。1953年10月,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11月,任华东作家协会理事。1955年2月,任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956年,任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1957年7月,与巴金合编《收获》双月刊。并历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分会副主席、平明出版社《新中国文学丛书》编审委员。1959年5月,加入中国共産党;11月7日,病逝于上海。年50岁。着有《黄沙》、《群鸦》、《春草》、《秋花》、《血与火花》、《人世百图》、《江山万里》、《过去的脚印》、《幸福的日子》、《远天的冰雪》、《沉默的果实》、《靳以散文集》、《靳以小説集》、《佛子岭的曙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