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747页(1074字)
【生卒】:1886—1966
【介绍】:
字伯英,河南新安人,1886年7月17日(清光绪十二年六月十六日)生。17岁,入陕西陆军小学,旋保送保定陆军速成学堂炮兵科。在校期间,曾与钱鼎、吕公望等筹组军学会。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武昌起义,任陕西新军混成协炮队排长,与张凤翔、党仲昭等在西安起义。陕西光复后,任东路征讨军大都督。1912年11月,授陆军中将,所部编为陕西陆军第二师,任师长。1914年6月,任陕南镇守使。1915年5月,获三等嘉禾章;同月,调任北京政府将军府参军。获二等嘉禾章。1917年夏,张勋复辟,任陕西讨逆军第一支队司令。1918年1月,任陕西靖国军副总司令。1920年11月15日,通电反对北京政府统一令。1922年,被解去职务后返豫,创办陕县观音堂民生煤矿公司。1924年2月,北京政府授为略威将军。1927年1月,任国民联军驻洛阳副总司令。1928年10月,任河南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并兼河南赈务委员会主席。1930年6月7日,代理河南省政府主席;中原大战中,兼任讨逆军第二十路总指挥及第七十六师师长;同年10月7日,卸去代理省政府主席职务。任河南省政府民政厅厅长。1931年1月,获二等宝鼎章;5月12日,因刘峙赴南京,再度代理河南省政府主席。1932年6月,改兼河南全省清乡督办,旋兼任豫鄂皖三省“剿匪”军中路军第一纵队指挥官,又兼任豫南特区抚绥委员会委员长。1934年4月,任赣粤闽湘鄂“剿匪”军预备军副司令;冬,任赣第七“绥靖”区司令官。1935年1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五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1月,获四等宝鼎章;同月23日,授陆军中将;7月,获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勛章;11月,获三等云麾勛章。1937年8月,任第十二军团军团长,后任第十九集团军总司令;10月,任第一战区预备军总司令。1938年2月,特任军事参议院副院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1月,获忠勤勛章;7月,授陆军上将,并退为备役。1947年4月,聘为国民政府顾问;11月,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10月,兼任徐州“剿匪”总司令部政务委员会委员,并指定为常务委员;11月辞职。1949年夏,去台湾;8月底,经广州、重庆到成都;9月,奉派豫陕鄂边区“绥靖”主任;12月,在川北起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河南省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团结委员会委员等职。1966年5月25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0岁。着有《风雨漫漫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