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757页(1389字)

【生卒】:1882—1947

【介绍】:

初名溥,改名继,字溥泉,河北沧县人,祖籍山东,1882年8月21日(清光绪八年七月初八)生。7岁,入塾。16岁,就读保定莲池书院,从吴挚甫学经史。1899年,赴日本留学,先入东京善邻书院。后入早稻田专门学校。加入励志会,继与秦毓鎏等组织青年会。1901年,与秦力山等创办《国民报》月刊,又组兴亚会。1902年,赴沪办作新社,旋又返日本。1903年,与黄兴、钮永建等组织拒俄义勇队,被逐回国。到上海后,任《苏报》参议。《苏报》被封后,与章士钊等续办《国民日报》。1904年,赴长沙,任明德学堂教习;10月,黄兴举义失败,同赴沪,以万福华刺王之春案被捕。出狱后,赴日本,任留学生会馆总干事。1905年9月,在日本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被推为同盟会本部司法部判事,兼《民报》发行人及主编。1907年,任《民报》编辑。1908年,赴巴黎,与吴敬恒等办《新世纪周刊》。1911年,武昌起义后,经南洋归国。1912年,任同盟会本部交际部主任兼河北支部部长,临时参议院参议员;8月,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任参议。国会议员选举,当选为参议员。1913年4月,被选为参议院议长;7月,以参加讨袁去职;冬赴日本。1916年4月,返沪。袁世凯死后,国会复会,与褚辅成等成立益友社。1917年8月,任护法军政府驻日代表。1918年,返粤。1920年,任军政府顾问。1921年,任国民党特设广州办事处干事长,中国国民党宣传部长。1923年2月,任国民党北京支部长。1924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2月,任大本营参议;10月,任广东革命政府军事委员。1925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任委员,未到任;11月,任监察院监察员,旋参加邹鲁等在北京西山召开之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大会。1926年3月,西山会议派在上海召开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被推选为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9月,任国民政府委员,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并访问日本。1928年,返国;同年6月,任蒙藏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9月,任中央政治会议委员;10月,任国民政府委员,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理事;11月,任司法院副院长,北平政治分会主席。192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监察委员,故宫博物院副院长。1931年5月,参加国民会议;12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监察委员。并任立法院院长,辞未就。1932年6月,任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长。1933年1月,任国民政府政务官惩戒委员会委员;2月,任国民党华北办事处主任。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1937年初,兼任国民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政府委员等职。1939年,兼任中苏文化协会四川分会会长,又任中央慰劳团团长。1940年2月,任国史馆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1943年10月,任国民政府委员等职。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6年11月,出席制宪国民大会,并为主席团成员;12月,任国史馆馆长。1947年3月,聘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副会长;4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1月,派为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并指定为副主任委员;同年12月15日,病逝于南京。终年65岁。着有《张溥泉先生全集》、《张溥泉先生全集补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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