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868页(1071字)
【生卒】:1895—1984
【介绍】:
字精一,山东高唐人,1895年5月5日(清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一日)生。幼入县立高等小学堂。16岁,入省立济南农林学堂。嗣赴北京,考入清华留美预备学堂。1919年,入英国利物浦工学院机械工程系。1921年,孙中山委为中国国民党利物浦支部负责人。1924年毕业回国,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同年夏,任黄埔陆军军官学校教授部英文秘书,后调校长办公厅英文秘书;12月,任军校教导第二团党代表,随军东征。1925年春,任广东石井兵工厂党代表;7月,任广东航空局业务处处长。1926年3月,任广州国民政府航空局局长;7月,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航空处党代表,并兼海军处党代表,继又代理航空处处长。1927年1月,任武汉国民政府人民裁判委员会委员;4月,任航空处党代表;10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航空处处长。1928年1月,兼任北伐军航空队司令;10月,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航空队队长;11月,航空处改为军政部航空署,任副署长。1929年4月,暂代署长,兼中国航空公司理事;6月,改任军政部参事,并摄行军政部航空署署务;7月,任河南省政府委员。1930年,任中央军校外文总教官。1932年1月,任训练总监部政治训练处处长;6月,任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秘书;7月,任河南省府委员兼建设厅长。1933年9月,派为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委员。1937年2月,派为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曾完成开封、郑州等城之电讯及水利工程,并获大禹勋章。1938年4月,任财政部川康两省禁烟督察处处长。1939年9月,任四川省肃清私存烟土督办公署第二处处长。1940年12月,任财政部税务署署长。后入重庆中国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受训。1942年7月,派为1941年度高等考试再试典试委员。1945年3月,任财政部参事;同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10月,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3月,聘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常务委员。1948年,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赴台湾。1950年,任“经济部”政务次长。1954年6月,任“经济部”顾问及台湾铝业公司董事长,后又兼任国民党生産事业党部第三支部主任委员。1956年,任中原理工学院董事长,嗣兼任东海大学董事长。1967年,调任台湾机械公司董事长。1971年退休,受聘为“行政院”顾问。1980年,任中原大学及理工大学董事长。1984年5月27日,病逝于台北。终年89岁。台湾出版有《张公静愚先生行述》、《张静愚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