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钧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894页(984字)

【生卒】:1902—1971

【介绍】:

字秉衡,直隶宛平(今属北京)人,1902年10月25日(清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生。家境贫寒,赖母针线维生。幼年入私塾,后入北平汇文书院。1925年,毕业于私立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在燕大学习期间,被选为裴多菲荣誉学会会员。嗣应社会调查家甘溥之聘,担任助理,从事社会调查工作。1927年冬,负笈美国西北大学社会学系,主修社会工作;寻受洛克斐勒基金奬学金之资助,转入芝加哥大学社会行政研究院,进修二年,以《英国老年恤金制度》论文获硕士学位。返国后,担任私立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1937年,燕京、协和、清华、南开、金陵等五大学暨山东省政府,与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得洛士基金会百万美圆之奬助,设置华北农村建设协进会,并由该会创设乡村建设研究院,被协进会聘为研究院之社会行政学系主任。未几,抗日战争爆发,研究院辗转播迁贵州省,受命代理院长职务。1938年,与贵州省政府合作,以贵州省定番县为实验县,并担任该实验县县长,重新办理政、建、教合一工作,后因发展困难,始离职赴渝。1940年7月,中国国民党所属之社会部改隶行政院;后被谷正纲聘为社会行政计划委员会委员,旋擢为该部研究室主任,襄助部务。1941年8月,任社会部社会福利司司长。1945年,抗战胜利,随部返南京,与联合国儿童急救基金会等国际机构合作,推动战后国内儿童福利与伤残重建等善后救济工作;同时,并任国立中央大学兼职教授。1949年初,社会部归并内政部,乃移居沪上,辞卸司长职务;同年6月,应联合国之聘,由沪经港转往纽约就任“社会司研究组”主任。1957年,派为联合国中东社会发展办事处主任,协助中东地区开发中之国家,促进社区建设工作。1962年,由联合国退休,改任联合国亚洲暨远东经济委员会社区发展顾问,旅居泰京曼谷。1967年,韩国中央大学赠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968年10月,去台北定居,受“国立”台湾大学之聘。1969年2月,复应东海大学之聘,担任客座教授,并受聘为“内政部”顾问,“劳工教育辅导委员会”委员、国际社会福利协会“中国委员会”顾问等职。1970年6月,患食道癌症,未及一载,即辞去教职,迁居台北近郊天母休养。1971年3月病逝。终年69岁。生平着作积稿成帙,凡百余万言,迄未获得力助手协助其整理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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