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振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972页(828字)
【生卒】:1885—1947
【介绍】:
原名道让,字理鸣,改名振,湖南桃源人,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生。幼年,读私塾。1902年,入本县小学。次年,入常德府中学。未毕业,乃改名赴上海,后赴日本,入东京宏文书院。1904年,回湘参加兴中会起义,失败后赴日本。次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任总部评议员。1906年冬,萍浏起义,回长沙宣传革命,为避捕,再赴日本。1908年,回长沙谋起义,被清政府逮捕入狱。辛亥武昌起义,长沙光复后获释,任湘桂联军督战官。1912年4月,被选为临时参议院议员。1913年初,当选为第一届国会衆议院议员。二次革命爆发,回湘策动讨袁,失败后赴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任湘支部长。1915年冬,回国参加讨袁。1917年,参加护法,任湖南检閲使;9月,任广州大元帅府参议。1921年,孙中山就非常大总统职,任为总统府参议兼法制委员;冬,孙中山派为负责湖南省国民党党务。1924年1月,被选为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3月,任广州大本营参议。1925年11月,在北京参加西山会议。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西山会议派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9月,南京成立中国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被推为委员及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年底去职。1930年8月,参加北平扩大会议,任国民党民衆训练部委员兼秘书主任。1931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12月,任立法院副院长。1932年1月,代理院长;5月,任司法院副院长;6月,任国民政府西京筹备委员会委员。1933年1月,兼任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1937年,辞卸兼职。1941年7月,任国民政府稽勛委员会委员。1943年9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944年6月,复任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7年4月18日,病逝于上海。终年6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