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133页(748字)

【生卒】:1904—1979

【介绍】:

字一飞,江苏金坛人,1904年(清绪三十年)生。早岁,入镇江高等小学。1919年,入镇江润洲中学。1922年毕业后,入私立燕京大学哲学系就读。1923年,转入私立上海东吴大学法科。1926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7年,毕业于私立东吴大学法科;同年,任私立上海法政大学教授,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租界上诉法院推事。1930年,任私立上海持志大学教务主任,私立东吴法学院教师,上海、镇江、江苏高等法院执行律师。1931年,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秘书处科长。1934年,赴美国留学,入哈佛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科学博士学位。1935年,赴德国留学,入柏林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36年回国,任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专门委员,国立中央大学教授,《经世》杂誌主编。1940年,任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院长。1942年11月,任教育部参事,私立朝阳法学院、国立复旦大学兼任教授。1945年8月,任国立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国立中央大学教授。1946年1月,任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中国赴欧美司法考察团团长。1948年12月,任最高法院检察署代检察长、中国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海牙国际法学院比较法专家。1949年,任国立中央大学教授,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南京市人大代表。1950年,任上海东吴法学院院长。1954年,任上海复旦大学俄文及法律系教授。1979年4月逝世。终年75岁。着有《欧美司法制度的新趋势及我国今后应有的觉悟》、《法治的评价》、《司法改革声中应注意的基本问题》、《大陆法与欧美法的区别究竟在哪裏》、《由检察制度在各国之发展史论我国检察制度的存废问题》、《新法学诞生的前夕——法学界的贫乏》等。

上一篇:杨兆钧 下一篇:杨亦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