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13页(1226字)

【生卒】:1890—1978

【介绍】:

字邵西,湖南湘潭人,1890年2月2日(清光绪十六年正月十三日)生。1905年,中秀才。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範学堂史地部。武昌起义后,任《长沙日报》主编;《长沙日报》被封后,改办《湖南公报》。1912年,任湖南第一师範学校历史教员。1913年,与杨怀中、徐特立等组织图书印刷社。1915年,赴北京,任教育部编审处编审员。1916年10月,与陈懋治等在北京发起组织中华民国国语研究会。1919年4月,任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会员兼教育部国语讲习所导师;5月,兼该会审音委员会委员;同年,任公立北京高等师範学校(1923年改称国立北京师範大学)国文系教授。其间,尝兼任国立北京大学、私立中国大学、私立燕京大学、国立北京女子师範大学教授,参与校订国音字典工作。1924年2月,与吴敬恒等发起组织上海国语师範学校。1925年6月,与钱玄同、刘复、赵元任等发起数人会;同年,任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起草委员。1928年7月,国民政府大学院聘为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10月,大学院改称教育部,任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部聘委员兼常务委员;11月,任国立北平大学第一师範学院院长。1929年1月,辞去院长职务,仍任教授。1930年,任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中国大辞典》编筹处总主任。1931年,任国立北平师範大学文学院院长。1935年8月,改设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任委员兼常务委员。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国立北平师範大学迁往西安,后又辗转至汉中、兰州等地,任教授、系主任等职。1940年6月,连任国语推行委员会委员兼常务委员。1945年,与许德珩等倡导成立民主科学社(九三学社前身);同年,连任国语推行委员会委员兼常务委员。1946年2月,任国立西北师範学院院长;6月,辞去西北师範学院院长职务。1947年,被聘为国立湖南大学国文系教授。1948年,任国立北平师範大学国文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并兼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1949年2月,任国立北平师範大学校务委员会主席;10月,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协会,被选为常务理事会副主席,并任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954年9月,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月,任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55年5月,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6月,任北京师範大学中国语文系教授。1956年2月,任中央标準语音及工作委员会委员;9月,任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委员。1959年4月,任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4年12月,任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8年2月,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3月27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8岁。着有《国语运动》、《汉语规模化论丛》、《一般文字改革史》、《汉语语法教材(图解法)》、《汉语拼音双拼制草案》、《全国方音注音符号总表草案》、《京音入声字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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