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基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94页(961字)

【生卒】:1880—1961

【介绍】:

又名庄夫,字庄甫,曾用名刘震,河南光山人,1880年(清光绪六年)生。幼年,随父刘啓恒习举子业,1896年,至开封依靠伯父刘啓泰。不久,考入开封武备学堂。1903年,考入保定北洋陆军速成学堂。1904年,东渡日本,入振武学校,并参加留日学生组织之革命同志会。1906年,被选入日本参谋本部陆军测绘学校。加入中国同盟会。1907年,回国,在上海助于右任等创办中国公学,并任学监兼体操教习。1908年,重返东京,仍入振武学校,在校创立武学社,任社长。后转入日本陆军测量修技所,毕业后,于1911年11月回上海,参加攻克江南製造局之役;沪军都督府成立后,任参谋部副参谋长。未几任北伐先锋司令员,率沪军北伐军开赴胶东半岛。南北和议后,沪军北伐先遣队被改编为第二十一镇,任统制。1914年,回河南信阳办盐务。1915年,在天津创办《公民日报》,任经理。1916年,孙中山委为讨袁军总司令;未几,在上海被捕,旋获释出狱。1917年,在苏北任华成盐垦公司经理。1918年,在信阳创办恒德米行。1919年,在彰德开广益纱厂。1920年,在信阳任第十六混成旅参议。1922年,任豫南武装警察司令。1923年,在冯玉祥处任陆军检閲使署参议。1925年,再任豫南武装警察司令,并兼豫军总司令部总参议。1928年,在天津秦皇岛办捲烟税务。1929年,在郑州贩卖焦作煤炭。1931年,在潢川任吉鸿昌部参议。1933年,在刘镇华部任参议。1934年,任安徽宿县营业税局局长。1935年,任寿县地方税局局长。1938年,任光山县县长,后改任正阳县县长,旋任潢川专署专员;8月,任河南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11月,任河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兼第七路自卫军司令。1940年,被撤职;同年,在重庆战地党政委员会工作;未几,又任第一战区经济委员及救济站主任。1948年,赴信阳任第五“绥靖”区司令长官部顾问,并办理豫南救济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革河南省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河南省人民政府文物保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政协第一、二届委员。1954年,任河南省文史研究馆馆员。1961年2月5日,病逝于上海。终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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