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扬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98页(830字)

【生卒】:1894—1977

【介绍】:

女,天津人,回族,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生。1909年,考入天津直隶北洋第一女子师範学校。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后发起组织天津妇女界爱国同志会任会长。曾任天津各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全国各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并加入觉悟社。1920年11月,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加入中国共産党。1923年底回国。1924年1月,加入中国国民党,在广州、上海、北京组织爱国妇女团体;5月,赴苏联,参加共産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回国后,调到上海,发起筹备上海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1925年3月,赴北京参加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全国国民会议促成联合会常务委员;4月,被选为全国各界妇女联合会中央执行委员。同年,任国民党北京特别党部执行委员、妇女部部长。1927年后,退出中国国民党,不久又脱离中国共産党组织。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参加北平妇女救国会和各界救国会。1936年,被选为北平妇女救国联合会主席,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武汉、重庆任战地儿童保育会理事,重庆妇女联谊会常务理事。1938年春,被聘为军事委员会政治部设计委员。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中央执行委员兼妇女委员会主任。1949年,当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北京市妇联、河北省妇联、华北妇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校长,北京市妇女联谊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等职。1961年,重新加入中国共産党。“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7年7月19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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