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518页(1007字)
【生卒】:1907—1994
【介绍】:
原名史连甲,河北满城人,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生。1924年,考入直隶第四师範学堂。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産党。1927年7月,任中共满城特别支部书记、县委书记。1929年,任中共唐山煤矿林西区书记。1931年,在顺直省委组织部工作;同年4月,在天津被捕。1932年1月,取保释放后赴唐山,任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7月,第二次被捕。1933年5月,被释放;之后,任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部长;8月,第三次被捕,后解往南京宪兵司令部监狱关押,判刑12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经中共南京办事处交涉,于同年8月,释放。受党组织派遣赴上海任工人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工运部部长、保卫部部长。1943年7月,赴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4年后,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秘书长。1946年后,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解放区工会联合筹委会主任。1948年后,任中共欧洲委员会书记,负责领导我党在欧洲的工、青、妇、学及华侨工作,向中央建议并协助创办新华社海外分社。1948年8月,在中国第六次劳动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兼国际联络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国务院外办副主任,中联部副部长、代部长,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1952年,任世界工会联合会副主席。1960年,作为刘少奇、邓小平率领的中国共産党代表团成员,赴莫斯科参加81国共産党会议。1964年,当选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同年率全国人大代表团出访非洲五国。1966年,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9年7月后,任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资管理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党组书记、顾问,中共中央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8年,任全国老龄委员会顾问、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会长,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名誉校长,曾被选为第一、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中国共産党第七、八、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産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94年2月15日逝世。终年87岁。着有《欧行漫记》、《与青年工人谈心》等。主编《上海産业与上海职工》(主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