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526页(1719字)

【生卒】:1888—1956

【介绍】:

浙江定海人,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生。14岁,入上海圣约翰中学。1906年,入私立上海圣约翰大学。次年,因父死辍学,后到职业学校任教师。不久,转至上海工部局当翻译,后又在上海公共租界老闸捕房当教员。1908年,任上海会审公廨翻译,后任职意籍律师穆安素事务所。1909年,进上海英商开平矿务局任推销员。1911年,任开平矿务局上海炼炭售品处买办。1912年,开平、滦州矿务局合并,改名为开滦矿务局任总公司买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包揽开滦煤南运业务,获巨额利润,并当选为上海宁波同乡会会长,又在故乡创办定海中学男、女校各一所。1918年,在上海成立义泰兴码头公司。1920年1月,与杜家坤等在苏州创办鸿生火柴无限公司;12月,与朱葆三等人合伙经营华商上海水泥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同年,与义泰兴煤号等在苏州设同和义号;其后,又在南通、江阴、南京、芜湖等地与人合设生泰恒煤号。1921年,在上海浦东设南栈,后又成立中华南栈码头。1922年冬,任华商上海水泥公司总经理。1926年10月,与义泰兴等煤号组东京煤公司。1927年7月,改组义泰兴码头公司,成立中华码头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8月,与陈光甫等合组大华保险公司;同年,与李拔可等在上海组华丰搪瓷股份有限公司,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第一届华董。1929年11月,任全国火柴同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主席;12月,与义泰兴煤号斥资独自与开滦矿务局经营合组公司;同年,东京煤公司与公兴煤号法商德威洋行在宁波合组公生德煤号,又接办贾汪煤矿,成立中华工业公司,创办章华毛织公司,任总经理,后改任董事长。1930年4月,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7月,荧昌、中华两大火柴厂合并,组成大中华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同年,与李拔可等合办华丰搪瓷厂。1931年8月,设丽江采办事务所,实行各企业统一购料;11月,在上海开设中国企业银行,又将大中华火柴公司合并九江裕生火柴厂,并收购汉口燮昌、芜湖大昌、扬州耀华及其他小厂。至此,刘氏投资企业总金额达740余万元,有企业大王之称。1931年11月,任国民政府全国财政委员会委员。1932年1月,应聘为国难会议会员;11月,任国营轮船招商局总经理,后兼理事会常务理事。1933年10月,任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农村复兴委员会委员。1936年3月,获准在上海成立中华全国火柴産销联营总社,以华方代表名义任总经理。1937年,“八一三”淞沪战役爆发,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兼上海市伤兵救济委员会、上海市抗日救国会物资供应委员会总干事。1938年6月赴香港;7月赴重庆。1939年4月,代表大中华火柴公司与重庆华业火柴公司合组华业和记火柴股份有限公司;6月,与中国国货银行在香港组大中国火柴公司,任总经理;12月,与国民政府经济部筹组中国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940年,在重庆设中国毛纺织公司。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大中国火柴厂停工。1943年4月,任财政部火柴专卖局总经理。1945年,抗战胜利,经济部苏、浙、皖区特派员办公处任为华商上海水泥厂接收委员;9月,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执行长兼上海市分署署长;同月,经济部任为上海章华毛绒纺织公司浦东厂接收委员。1946年春,收回沦陷区全部企业,恢复生産。1948年8月,刘氏企业陷于瘫痪。1949年5月去香港;10月返天津;11月赴北京。历任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上海市分会副会长、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经济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兼该会财政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上海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协常务委员。1953年1月,任华东行政委员会委员;10月,任上海市工商业代表;11月,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954年8月,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月,赴北京出席第一次人大会议;同月,任公私合营之章华毛麻纺织公司董事长;12月,任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56年10月1日,病逝于上海。终年6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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