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德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638页(474字)

【生卒】:1897—

【介绍】:

字渊如,江苏东台人,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生。早年,毕业于南通师範学校,后入国立北京高等师範学校,旋被选送香港大学深造,获文学士学位。1929年,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外交委员秘书。嗣兼任国立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教职。抗日战争期间,仍在立法院任职,曾一度担任行政院地政署地权处处长,并在国立中央政治学校地政专修科执教。抗战胜利后,任南京市地政局局长。1947年2月,任地政署参事;7月,任地政部常务次长。1949年春,地政部裁撤后,受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之聘,赴成都协助四川省政府推行耕地减租工作;同年冬去台湾,先后担任台湾省政府顾问,“行政院设计委员会”委员、“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国民党“中央设计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中央政策委员会”委员。其间,先后兼任“中国地政研究所”、“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台湾省立法商学院及司法官训练所教授,讲授土地法。后又在“国立”政治大学地政研究所讲授比较土地法、土地税制比较研究等课程。编有《土地法要论》及《土地法规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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