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季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676页(1572字)

【生卒】:1891—1949

【介绍】:

名良弼,字选堂,又名传贤,字季陶,号天仇,原籍浙江吴兴(今湖州)人。1891年1月6日(清光绪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生于四川广汉。6岁,入私塾。1902年,入成都留日预备学校。1905年秋,赴日本,入师范学校。1907年秋,升入东京日本大学法科,任该校中国留日学生同学会会长。1909年夏,毕业回国,任江苏地方自治研究所教习。翌年春,赴上海,初入《中外日报》,后入《天铎报》任主编。因抨击清廷腐败,1911年春,被官府通缉,逃亡日本。后转赴南洋槟榔屿,任《光华报》编辑,并加入中国同盟会。武昌起义后,回上海参与创办《民权报》。1912年9月,孙中山受任督办全国铁路,任孙中山秘书。1913年2月,随孙中山访问日本。宋教仁被刺案发生后,受命在上海、南京进行反袁军事联络活动。“二次革命”失败,流亡日本,参加《民国杂志》编辑工作,并加入中华革命党。1916年4月,随孙中山返上海。1917年9月,任广州法制委员会委员长。1918年2月,兼任大元帅府秘书长。后军政府改组,随孙中山回上海。1920年,与张静江、蒋介石等合股设立恒泰号,为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经纪人。1921年,退出交易所。1922年10月,受命入四川,任联络川军工作。1923年12月,回上海。1924年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和宣传部部长;4月,任大本营参议;5月,兼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7月,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后任大本营法制委员会委员。1925年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委员;11月,出席西山会议,并任宣传部长。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6月1日,任国立中山大学校长,未到职;10月16日,国立中山大学改为委员制,特任为委员长。1927年5月,任中央党务学校教务主任;6月1日,国立中山大学复改为校长制,改任校长;7月4日,国立中山大学改称国立第一中山大学,仍任校长;9月,任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委员。1928年2月,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部长、民衆训练委员会委员;3月,任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主任;7月,任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9月,任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10月,任命为国民政府委员和考试院院长;同月,任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理事、国民政府外交委员会委员;11月,派为豫陕甘赈灾委员会委员;12月,派为两广赈灾委员会委员。1929年1月,派为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财政委员会委员;2月,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务委员会委员;3月,派为赈灾委员会委员;同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并被推为训练部部长;6月,派为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委员;12月,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长。1930年9月18日,辞国立第一中山大学校长职。1931年5月,出席国民会议;“九一八”事变后,任国民政府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长;11月,发起修建“仁王护国法会”,诵经护国;12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41年7月,任国民政府稽勛委员会委员;11月,被聘为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指导员。1943年5月,任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团部指导员。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9月,任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县长挑选委员会委员长;11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6月,国民政府改组,仍任考试院院长。1948年3月,出席行宪国民大会;6月,任国史馆馆长。1948年底,携眷去广州。1949年2月11日,在广州服药自杀。年58岁。着有《学礼録》、《日本论》、《孙文主义之哲学基础》、《中国革命与中国国民党》等。遗着编有《天仇文集》、《戴季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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