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爱莲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680页(571字)

【生卒】:1916—

【介绍】:

女,原名爱兰,广东新会人,1916年生于西印度群岛。幼年喜舞蹈。5岁,学习芭蕾舞。6岁登台,在《仙境中的风铃草》、《快乐的脚》等舞剧中担任儿童独舞。7岁起,学习钢琴和音乐理论。1931年起,赴英国罗伯特芭蕾舞学校、克拉斯克-莱恩芭蕾学校、朱斯-利德舞蹈学校学习芭蕾舞。1940年回国,在重庆两所国立学校和育才学校舞蹈系教授芭蕾舞、现代舞和中国民族民间舞蹈。1947年,赴特立尼达巡回演出;同年秋回国,任上海中国音乐舞蹈学院院长兼教授。1948年,在北平国立艺术学院音乐系和国立师範学院体育系任教,并创立暑期舞蹈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华北大学三部舞蹈队队长,中央戏剧学院舞蹈团团长,中央歌舞团副团长,北京舞蹈学校校长,中央芭蕾舞团团长、艺术指导,中央歌舞剧院副院长,中国舞协主席,中国文联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际舞蹈理事会执行委员,世界青年联欢节国际舞蹈评委,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舞协副主席,中国芭蕾舞团艺术顾问,国际舞蹈理事会副主席,国际拉班舞谱学会会员,国际儿童舞蹈学会会员。作品有《思乡曲》、《青年舞曲》、《拾穗女》、《荷花舞》、《春游》、《青春舞》,民族舞《瑶人之鼓》、《苗家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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