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廷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77页(1040字)
【生卒】:1882—1961
【介绍】:
字儒堂,浙江奉化人,1882年(清光绪八年)生。6岁,居宁波,入小学。10岁,入上海中英学堂。15岁,入省立天津北洋大学预科。1898年毕业,升入省立北洋大学法科。1900年,回上海。1901年,在海关任职,未几又去天津习法律。1904年,任湖南长沙高级中学英文科主任。1905年,赴日本筹设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分会,加入中国同盟会。1907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入密西根大学、耶鲁大学习法律。1910年毕业,留耶鲁大学文科研究院。1911年回国。武昌起义后,任黎元洪鄂军都督府外交副主任。南北议和时,任和谈参赞代表。1912年1月,任南京临时参议院副议长;4月,任北京政府工商部次长;5月,署工商总长;7月,去职后任上海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并与张伯苓等共同发起组织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任理事长,并为奥林匹克委员会终身委员。1913年春,当选为国会参议院议员及副议长。1916年,第一次恢复国会时仍任参议院议员。1917年,任护法国会参议院议员;9月,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部次长,暂行代理外交总长。1919年,任中国全权代表,参加巴黎和会。1921年,任私立中国大学校长;同年5月,任海牙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1922年,第二次恢复国会时再任参议院议员。任接收胶澳善后督办;同年11月,任北京政府外交总长;12月,兼代国务总理。1923年1月,辞本兼各职;3月,任中俄交涉督办。1924年9月,任外交总长;10月,兼财政总长,未几去职。1925年3月,任中俄会议督办;12月,再任外交总长。1926年3月去职。1927年,任陇海铁路督办。1928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委员会委员;6月,任外交部部长,兼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192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31年11月,辞外交部部长职;12月,任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1935年11月,任国民党第五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8月,任中国驻美国大使。1938年9月回国,递补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1941年9月,任行政院水利委员会委员。1945年5月,任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上海市参议员,全国体育协进会理事长,兼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交通银行董事,菲律宾交通银行董事长,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等职。1949年,去香港。1961年5月21日,病逝于香港。终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