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森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51页(1561字)

【生卒】:1895—1984

【介绍】:

原名樾,字大曼,号哑公、杏巖,笔名林、松、楫、廷、湘、藕、三木、子燕、玉藕、伯纳、君寂等,直隶定州(今河北定县)人,祖藉山西洪洞县,1895年8月18日(清光绪二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生。幼随父读私塾。1907年,考入定州县立高等小学。1911年,辛亥革命时,剪去辫子,鼓动同学响应革命,被校方开除。1912年春,返校复学,在校内成立统一共和党。1913年春,考入定州中学堂。1914年,兼李村店育英小学教员,后又在翟城模範村育正小学兼课。1917年春,定州中学堂易名为直隶省立第九中学校,被选为学生会会长;12月,中学毕业。1919年春,考入直隶省立高等师範学校国文专修科。1921年,多次随邓中夏到长辛店为工人夜校讲课。1922年6月,高师毕业,应聘为保定省立甲种工业学校新文化教师;10月,兼河北第二女子师範学校国文教员。1923年5月,因撰文反对曹锟贿选,受到通缉,被迫逃往北京,自此改名森然;8月,赴翼州,任直隶第六师範学校国文教员,又在六师创办《微笑》、《园》诗刊。1924年春,被聘为陕北榆林中学教员,与校长杜斌函等推行新文化运动,指导学生成立“青年学社”、“青年文学研究会”,又创办《塞声》、《榆林之花》、《榆中旬刊》、《姊妹旬刊》等刊物。1925年春,以思想左倾,被迫离陕返京,在私立文化大学、四存中学代课,并常到国立北京大学旁听鲁迅讲课;5月,任济南山东省立第一师範学校国文专修科教员;同月,“五卅”惨案爆发,因支持学生罢课,被山东督办张宗昌下令通缉。1926年初,赴绥远,任私立五族学院教务主任兼职业专门学校、第一中学、第一师範学校国文教员兼历史、地理教员,又兼《西北民报》副刊《火花》主编;5月,因组织学生纪念“五卅”运动一週年活动,为绥远军阀蒋仁玉下令通缉,被迫返回北京。1927年3月,在国立北京师範大学授国文课。1928年夏,考入国立京师大学国文研究馆史学组研究生。是年,除仍任教国立北京师範大学外,又创办天津《大公报》艺术周刊,主办《正报》副刊,《益世报》教育周刊,《摸索杂志》;11月,任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又兼市政府革命图书馆馆长。1930年,研究生毕业,应聘为省立河北大学国文教授,又任山东省教育厅督学,绥远省通志馆编纂。1931年,应邀任国立北平蒙藏学院国文教授,并兼天津《庸报》艺术周刊编辑;同年,创办私立华北大学艺术专修科,任科主任。在此前,曾在私立京华艺术专科学校、私立北京美术学院、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等艺术院校兼任美术理论、国文课程。1935年,创办《华北日报》艺术周刊。1939年,任国立北平师範大学史学系教授,并兼国立北平女子师範大学教授。1945年秋,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北平临时大学七分校教授。1946年,至瀋阳私立东北中正大学先修班讲课,并在瀋阳举行画展。1947年,任北平私立中国大学教授,并兼天津河北省立女子师範学院教育系教授,天津保定工业职工学校教员。1948年,应邀任北平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教授。1949年1月,北平解放,旋应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政治部副主任陶铸之邀,随军南下;夏,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管会顾问,中南区临时政府文教接管部副主任,中南区高等教育委员会委员。1951年,返回北京,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并在民族美术学院从事中国美术史、美术理论研究工作。1980年,应邀为北京人民大会堂绘製大型国画《群鹰图》、《松鹤朝阳》。1982年,增补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83年5月,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4年4月4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9岁。着有《近代二十家评传》、《续近代二十家评传》、《中国近代画史》、《中国艺术概论》、《明堂制度考》、《文学新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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