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希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227页(454字)

【生卒】:1910—

【介绍】:

字参然,浙江黄巖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生。1929年6月,毕业于私立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同年,应第一届司法官考试及格,入司法行政部法官训练所受训。1930年6月,毕业,派充浙江地方法院候补推事,嗣选调留部办事。1932年,任司法行政部科员。1934年1月,调次长室佐理要务。1937年9月,擢升荐任秘书。1944年3月,入中国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班受训结业。1947年8月,任山东高等法院推事。1948年9月,任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旋去台湾;11月,升任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长,并兼任庭长。1951年春,任“司法行政部”专门委员。1954年8月,任“司法行政部”主任秘书。1956年4月,任“最高法院”推事。1971年5月,兼任审判长;12月,任“最高法院”庭长。曾兼任朝阳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国立”政治大学、“中央警官学校”、“军法学校”教授20余年。且受聘充历届高考、特种考试典试及襄试委员。着有《覆瓿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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