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276页(906字)

【生卒】:1900—1985

【介绍】:

女,字存初,江苏常州人,1900年3月27日(清光绪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生。1913年,入常州女子师範附小。1915年,入常州女子师範学校读书。1923年,入私立上海法科大学。1927年毕业后,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工作人员养成所指导员,江苏、浙江省区长训练所训练员。因被指控为共産党嫌疑而被捕入狱,经营救,始免于难。后在江苏临时地方法院任书记官,因曾入狱,而被停职。1931年,在上海执行律师职务,旋任上海律师会执行委员后自设律师事务所,并任江苏新生活策进会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1934年,与沈钧儒等参加人民阵线。1935年12月,与他人成立上海妇女界救国联合会任常务委员,成立上海文化救国会任执行委员。1936年6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任常务委员;7月,与沈钧儒等赴南京请愿;11月22日,与沈钧儒等七人,同被逮捕,史称“七君子事件”。抗日战争爆发后,始被营救出狱。1938年6月和1940年12月,任第一、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并任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常务委员,中国妇女慰劳总会理事。1942年,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任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46年1月,在重庆举行政治协商会议,任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团顾问,参加会议。会后回上海,继续执行律师业务。1948年,任上海民盟华东执行部主任。1949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被选为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至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副主席、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央执行委员、副主席。1985年9月6日,逝世于北京。终年85岁。有《史良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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