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尚宽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278页(667字)

【生卒】:1899—1970

【介绍】:

字旦生,安徽桐城人,1899年2月10日(清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一)生。9岁,读书。16岁,赴日本,入高等学校,后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赴德国入柏林大学法律研究所。越二年,转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政治经济。1927年返国,任国立中山大学法学教授。并应广东建设厅聘,起草劳动法。1929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参与现行民法及其他重要法律之起草。抗日战争初期,任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委员长。1941年7月,派为高等考试初试典试委员。1942年1月,任考试院秘书长兼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4月,派兼第一次普通和高等考试典试委员;8月,派为第二次高等考试初试典试委员。1943年8月,派为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县长挑选委员会委员。1944年2月,派为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县长挑选第一次定年挑选及第二次考后挑选委员会委员;8月,派为第二次高等考试初试典试委员。1947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任总统府国策顾问。1949年,去台湾,执教于省立法商学院、东吴大学。1952年,任“考选部”部长。1958年,任“司法院”大法官,兼“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司法组召集人,及“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编纂委员。1969年,任“司法官训练所”所长。1970年11月12日,病逝于台北。终年71岁。着有《民法总则释义》、《民法原论总则》、《劳动法原论》、《信托法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继承法论》、《行政法论》、《土地法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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