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劼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86页(397字)

【生卒】:1881—1945

【介绍】:

原名卓,字劼夫,湖南长沙人,1881年(清光绪七年)生。幼年,入私塾,继入湖南中路师範学堂,后毕业于湖南法政学校。清末,赴东北,1910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曾任东北讲武堂教官。1916年,袁世凯称帝后,与谭延闿同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先后任湘军总司令部军法官。1923年,任驻粤建国湘军总司令部军法处处长兼驻粤湘军讲武学校监督及教官。1924年,入黄埔军校,任校办公厅上校秘书。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军法官兼第十七师副师长,北伐入赣,被任为江西省宜黄县县长。1929年春,又被任为江苏省东海县县长。1930年,被任为浙江省定海县县长。嗣回长沙入益农农场补习学校就读,专攻园林栽培。1943年,长沙沦陷后,任湖南广雅中学国文及历史教员。后任宁乡税局局长。抗战胜利不久,于10月,病逝于任所。终年6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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