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551页(1077字)

【生卒】:1896—1984

【介绍】:

原名和笙,化名罗迈,湖南长沙人,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生。1916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範学校第二部,1917年,暑期毕业,留校任初级部主任。1918年,与毛泽东、蔡和森等组织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与周恩来、赵世炎等醖酿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産党。负责组织工作;同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回国,同年年底,加入中国共産党。1923年4月至1927年4月,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后改称中共湖南省委员会)书记。在此期间,被选为中共第四届、第五届中央委员和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27年7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临时常务委员会委员。在“八七”会议上,担任大会主席,并与瞿秋白、苏兆徵等同被选举组成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1928年6月,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和任弼时一道留守中央。六大后,任中央巡视员。1929年春起,任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部长,后改任书记。1930年,中共六届三中全会补选为中央委员。1931年,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赴莫斯科学习。1933年,回国赴江西苏区,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后任组织部部长。1934年,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长征中,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二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地方工作部部长。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先后任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陕甘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群衆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央党校校长,陕北公学副校长、校长和党团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1942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中央研究院新闻研究室和教育研究室主任,负责中央研究院整风学习领导工作。1942年9月至1946年4月,任中共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1946年4月,参加政协中共代表团在重庆协助周恩来工作;同年底,回延安,担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49年4月,任中共代表团代表,参与同国民党和平谈判代表团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政协秘书长,政务院秘书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第八办公室主任,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届、第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1979年,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顾问,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2年,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84年8月11日,逝世于北京。终年88岁。着有《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问题》、《回忆与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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