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文
书籍:民国人物大辞典上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565页(553字)
【生卒】:1880—1969
【介绍】:
号子範,山西霍县人,1880年(清光绪六年)生。幼承庭训,初应童子试。1903年,癸卯科优贡。1904年,朝考,取列一等,应聘为太平县书院山长。旋赴日本留学,入东京法政大学。加入中国同盟会。毕业回国后,任直隶法政学堂教习,同时,任臬署发审局正审委员。嗣署任丘、静海等县知事。民国初年,赴陕西,任富平县知事。1916年,袁世凯称帝,与李岐山等密谋反袁,事败被拘捕,后获释。1918年回晋,任整理釐税处处长。1921年,署山西雁门道尹。1928年3月,任山西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6月,任河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后任山西省驻京代表及国民政府参事。1932年5月,任国民政府文官处参事。1936年11月,任财政部芜湖关监督。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当选为第一、二、三、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兼任四行总处秘书长。同时兼任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部中将参议驻渝代表。抗战胜利后,当选为制宪、行宪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去台湾,任“国大代表”,并任“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宪政研讨委员会“委员。1969年逝世。终年89岁。着有《栎园诗草》、《前尘回忆吟草》、《诗余小品》、《民法要义》、《刑法要义》、《国际法概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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