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611页(506字)

【生卒】:1915—

【介绍】:

江西永丰人,1915年生。1930年加入中国共産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转入中国共産党。曾任红十二军第一〇五团青年干事,红三十二军第六十四师青年科科长,红一军团第二师二团总支书记、团政治委员。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三旅六八四团政治处副主任,六八五团政治委员,苏鲁豫支队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第三师调往东北。1946年,任辽西军区副政治委员,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副政治委员。1948年11月,任第四野战军第三十九军政治委员。1949年5月,调任第十四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空军政治委员、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1955年,被授中将军衔。为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因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阴谋活动,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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