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香凝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673页(1218字)

【生卒】:1879—1972

【介绍】:

女,原名谏,又名瑞谏,室名双清楼,广东南海人,1879年8月14日(清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生于香港。1897年10月,与廖仲恺在香港结婚。1902年,赴日本留学。1903年初,入东京目白女子大学预科,旋转入女子师範学校预科。1905年7月,加入中国同盟会,为中国第一位女盟员。1906年,再次考入目白女子大学,攻读博物科。1908年,改入本乡女子美术学校,在高等科学习绘画。1910年毕业,并于黄花岗之役前夕回香港。1912年去广州。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出走日本。1914年,加入中华革命党,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反袁护法运动。1917年7月,与廖仲恺等随孙中山至广州。1921年夏,与宋庆龄在广州发动妇女组织出征人慰劳团,任总干事。1922年,陈炯明叛变,软禁廖仲恺,何设法营救脱险。1924年,国民党改组,支持孙中山三大革命政策,改组国民党,被选为国民党中央妇女部部长。1925年,孙中山临终口授遗嘱,为当时在场证明人之一;同年8月,伴同廖仲恺参加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在中央党部门前遭到暴徒狙击,廖当场遇难;10月,发动组成援助海丰农民自卫军筹备会,创办军人家属妇女救护员传习所;12月,发起组织中国各界妇女联合会。1926年1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二届一中全会,推为代理中央党部妇女部部长;同年秋,参加国民革命军北伐,与蔡畅、邓颖超在广东领导妇女运动,举办妇女运动讲习所;11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1927年3月,连任中央党部妇女部部长;“四一二”政变,辞去国民政府的一切职务,进行反蒋活动;8月1日,南昌起义,列名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二十五名委员之一(本人未至南昌);9月,任中国国民党特别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冬,在广州创办仲恺农工学校;同年,兼广州分会委员。1928年2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仍推为国民政府委员;3月,任私立上海法政学院校産整理委员会委员。1929年,去英国伦敦,后留居法国巴黎郊区的里拉顿岛,作画自娱。1931年12月回国,被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1932年1月,“一·二八”事变爆发后,与宋庆龄等设伤兵医院。1937年春,参加全国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任理事。抗日战争时期,从事抗日民主运动。1946年秋,在广州成立国民党民主促进会。1948年1月,与李济琛等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监事。1949年4月,由香港赴北平;6月,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主席等职。1972年9月1日,病逝于北京。终年93岁。着有《回忆孙中山和廖仲恺》、《何香凝画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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