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应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681页(1246字)

【生卒】:1890—1987

【介绍】:

字敬之,贵州兴义人,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生。早年赴日本,入士官学校步兵科。辛亥革命爆发后,辍学返国,随陈英士入沪军都督府。1913年,任江苏陆军第一师营长。二次革命失败后,复赴日本续学。1916年,毕业返国,任黔军第四团团长兼贵州讲武学校校长。1917年,参加护法战争,任第五混成旅旅长。1924年2月,任广州大本营参谋处军事参议;6月,任黄埔陆军军官学校总教官,继任教育长及黄埔军校潮州分校代理校长。东征后,任第一旅旅长、第一师师长。1926年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后递补为中央执行委员;同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7月,国民革命军北伐时,兼东路军总指挥及福建政治分会主席。1927年3月,任国民政府委员;4月,任上海市临时政治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政治委员会委员兼江苏省政府军事厅厅长;同月,任贵州省政务委员会委员;7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10月,任浙江省政府委员、主席。1928年1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后,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参谋长兼代军事委员会主席;10月,任训练总监部训练总监、国民政府委员,故宫博物院理事。1929年1月,任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兼署参谋部参谋总长。1930年3月,任国民政府军政部部长。1931年6月,国民党第三届五中全会选为国民政府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并任“剿匪”军前敌总司令,驻赣“绥靖”主任;同年12月,国民党第四届一中全会选为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同月,复任军政部部长。1932年3月,任军事委员会第二厅厅长;3月,兼代军委会北平分会委员长。1934年3月,任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12月,任军委会常务委员。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8月,辞军政部部长职,任参谋本部参谋总长。1938年1月,兼任第四战区司令长官。1944年,兼任中国陆军总司令。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9月,奉派为接受日军投降代表。1946年,任联合国军事参谋团中国代表团团长,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5月,任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被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5月,任国防部科学委员会主任委员,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国防部长;11月,兼任中央训练团副团长;12月,免国防部部长职。1949年3月,任行政院长;4月,复兼任国防部部长;6月,免行政院院长职;9月,复任“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未几去台湾。1950年5月,任“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联合国“中国同志会”及“中日文化经济协会”会长,并为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及“国民大会”主席。1982年,成立“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任主任委员。1987年10月22日,逝世于台北。终年97岁。着有《日军侵华八年抗战史》、《八年抗战》、《中国与世界前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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