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800页(1093字)

【生卒】:1867—1943

【介绍】:

字子超,号长仁,又号天波,晚年别署青芝老人,福建闽侯人,1867年3月11日(清同治六年二月十一日)生。6岁,读经书。1877年,入美国教会培元学校学习,1880年毕业。1881年,考入美教会设立之鹤龄英华书院。1884年冬,在台北电报局任职。1895年回闽。1898年夏,复至台湾,居台北年余,后至嘉义,任台南法院嘉义支部通译。翌年春,又回福州。1902年,考入上海江海关工作。与林述庆等组织福建学生会,被选为主席。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9年,调任九江关职员。辛亥武昌起义后,九江光复,当选为九江军政府民政长,嗣受任江西省出席临时参议院代表。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被选为临时参议院议长;2月,任闽都督府民政部次官,临时政府迁北京后,辞议长职;秋,回福州设立国民党支部;冬,当选为福建省第一届国会议员。1913年4月,当选为参议院全院委员会委员长,总统府高等顾问,宪法会议议长;讨袁失败,于11月,东渡日本;12月,加入中华革命党。1914年春,转赴美国任旧金山民国维持会会长;同年冬,被选为美洲总支部支部长。1916年,袁死后回国。旋与张继等组织宪政商榷会。1917年,任广东非常国会议员;同年8月,任广州护法军政府外交部部长。1918年8月,被选为护法国会参议院议长。1921年,国会复在广州开非常会议,为议长。1922年11月,任福建省省长。1923年7月,任大本营建设部部长,兼理广东治河督办;10月,被派为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7月,任太平洋粮食保存会委员。1924年1月,任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1925年11月,与邹鲁等在北京西山碧云寺召开国民党四中全会,即“西山会议”。1926年3月,西山会议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兼海外部部长。1927年9月,为宁汉沪三方在南京成立特别委员会委员。1928年1月,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9月,任侨务委员会常务委员;10月,任国民政府委员兼立法院副院长。1929年1月,任侨务委员会委员长;3月,被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5月,任国民政府委员兼立法院院长,中央政治会议委员;12月,代国民政府主席。1932年1月,改任国民政府主席。1935年11月,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中央监察委员,留任国民政府主席。1937年11月入川。1940年,汪伪“迁都”南京,主席一职电重庆请林森担任,林则下令逮捕汉奸汪精卫。1943年8月1日,逝世于重庆。终年76岁。着有《碧血黄花集》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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