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翼中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833页(1226字)

【生卒】:1887—1984

【介绍】:

原名家相,字翼宗,改字翼中,广东合浦(今属广西)人,1887年8月6日(清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七日)生。1903年,赴县应童子试、县试、府试,均列前茅,后入县立高等小学堂。1905年,入廉州府中学。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毕业,被选留校授新班学生课。武昌起义后,与罗侃廷等在廉州举义,光复后,任钦廉军政分府交通部部长。1912年,入公立广东高等师範学校博物科。1915年毕业,留校任中、小学教员;8月,任教廉州中学堂。1921年,任出席广东省教育会议代表,后在广州省立第一中学任教员并兼级主任。1925年10月,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十一师政治部主任,并兼第十一师中国国民党党部执行委员兼秘书。1926年1月,任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春,兼任肇庆市政局局长,后又兼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改组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1928年,任广州政治分会建设委员、常务委员、民衆训练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三届执行委员兼宣传部长及民衆训练委员会常务委员;同年,被聘为私立广州国民大学校董。1929年7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1931年5月,兼广东民政厅厅长;11月,出席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同年,在香港创办《新中日报》,自兼社长。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委员;夏,兼广东省地方自治工作人员训练所所长;同年,在广州创办华夏中学,并任国立中山大学校董,省立勷勤大学校董,历兼广东建设讨论会专门委员,国民革命军第八路总指挥部教导队政治总教官,国民党广东省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治河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警官训练所所长等职。1933年9月,任广东军事政治学校政治深造班班主任。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7月,辞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职。1937年10月,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1938年7月,当选为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干事兼海外团务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旋受命在中央训练团党政班训练班,任指导员、训育干事。1939年2月,任内政部禁烟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1940年7月,任农林部政务次长。1942年9月,任监察院监察委员。1943年2月,当选为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干事会干事,兼海外团务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7月,任广东临时参议会第二届议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10月,任广东省参议会议长;旋又任广东佛教会副理事长;11月,任制宪国民代表大会代表。1947年12月,复当选为监察委员。1948年10月去台湾;11月,奉召赴京出席粮食紧急会议。1949年10月,抵香港。1952年,任珠海书院监督。1967年3月,辞去珠海书院监督职,任崇正总会第二十一届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并兼崇正中、小学校校监。1984年11月20日,病逝于港寓。终年9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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