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992页(225字)
【介绍】:
字子贤,广东顺德人。毕业于京师大学堂。早年,曾任清政府法部宥恤司七品小京官,法部宪政筹备处纂修。民国成立后,在北京政府司法部任职。1915年12月,兼任司法部秘书。1921年6月,任司法部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委员。1922年10月,署司法部参事。1927年8月,任司法部参事。1928年11月,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参事处参事。1930年10月去职;同月,署河北高等法院院长。1936年3月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