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履登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114页(1007字)

【生卒】:1879—1954

【介绍】:

原名贤安,后改名礼敦,字履登,浙江鄞县(今属宁波)人。1879年(清光绪五年)生。9岁入塾。1890年,辍学居家。后入读基督教会开明讲堂附设之华英斐迪蒙学堂。1893年,升入宁波华英斐迪书院。1896年,入私立上海圣约翰书院。1904年,毕业后,返宁波华英斐迪学堂任副校长兼英语教员,旋兼任益智中学、浙江省立第四中学英语教员。1905年,兼任开明讲堂牧师,后复兼宁波府外交顾问。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宁波光复;11月,任宁波军政府外交部、交通部次长。1912年春,军政府改组,去职后与友人合办《方闻报》自任总经理。1913年,应川粤汉铁路总办邀请,任督办公署译员,半年后至上海,任商务印书馆经理室襄理。1916年,参与经营鄱乐煤矿、顺昌轮船公司及裕昌煤号等企业。1917年,曾两次东渡日本,考察工商业。回国后任德商科发药房、美商茂昌洋行买办。1920年,一度与黄楚九等合办夜市物券交易所,任常务理事。不久任上海宁绍轮船公司总经理,并兼上海国民银行董事等职。1925年,“五卅”运动期间,任上海各界路商界总联合会会长,代表商界加入上海工商学联合会。后又任上海公共租界华人纳税会副理事长、工部局华顾问、华董等职。后1936年,辞宁绍轮船公司总经理职务,任美国菸叶公司华人经理。1937年10月,任上海难民救济协会秘书长;11月,上海沦陷,蛰居租界,后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1940年,任汪伪上海市商会主任委员。1941年12月,日军进入租界,改组“工部局”,任“副总董”。1942年2月,上海公共租界“保甲筹委会”成立,任“会长”;6月,“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成立,任“委员”;同月,汪伪上海特别市商会成立,任理事长,后兼大华银行总经理。1943年3月,派为汪伪全国商业统制总会理事,汪伪财政部中央储蓄会监理委员会监理事;9月,任汪伪米粮统制委员会筹委会主任委员。其间并任汪伪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委员,汪伪全国物资统制审议委员会委员。1944年6月,任汪伪全国经济统制总会理事,汪伪米粮统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抗战胜利后,被逮捕判刑七年。1948年3月被特赦。不久离沪去香港。1951年回上海。1953年8月,上海市人民法院复以汉奸罪判处十年徒刑,因年迈有病,免于执行。1954年12月24日,病逝于上海。终年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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