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平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02页(783字)
【生卒】:1909—1982
【介绍】:
江苏武进人,1909年(清宣统元年)生。小学毕业后,先后入苏州师範学校美术专科学校和无锡美术专科学校学习;其间,又先后在武进县及无锡等处小学任教师。1930年秋,赴北平;12月,加入中国共産党。曾在西山一带进行革命活动时被捕,判刑一年。出狱后,回到武进,继续在城乡开展活动,发动农民成立农会,提出“二五减租”,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曾遭到武进县政府通缉。1933年,任中共无锡中心县委宣传部长,以小学教师为掩护,在沪、苏、锡、常等地开展工作。由于叛徒出卖,被逮捕,判刑两年六个月。1936年出狱,在上海、苏州等地小学任教,继续从事革命活动。不久,任中共江苏省委外县工作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开始后,赴江西南昌。曾任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长,组织救济难民,发动铁路工人投入抗日救亡运动。1939年,深入敌后茅山地区,历任中共太湖工委书记,武南县县长,苏皖特委组织部长、书记,太滆中心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苏浙皖特委书记兼留守营政委,后又任华中局巡视员,华中局和华东局土改工作队副队长,华东野战军先遣纵队干部队队长等职。期间,发展党组织,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独立第二团和地方抗日武装,后在胶东、新沂、如东等地领导土改工作;参加南下先遣纵队,策应淮海战役。1949年4月,随军渡江,参加南京市接管工作,历任南京市第二区区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市纪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卫生厅厅长、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在省“五七”干校接受审查。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在担任江苏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期间,带病坚持工作,徵集党史资料等做出了贡献。1982年10月12日,病逝于南京。终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