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519页(1253字)

【生卒】:1891—1973

【介绍】:

字哲生,又字建华,广东香山(今中山)人,1891年10月20日(清光绪十七年九月十八日)生。5岁,随母赴檀香山茂宜岛。初就读于圣安东尼学校。16岁,考入圣路易士学校;8月,考入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1916年,毕业获学士学位。后进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主修政治、经济和理财,选修新闻学硕士学位;同年,随孙中山返国,任大元帅府秘书。1918年,兼国会书记。并任广州《时报》总编辑。1921年,任广州治河督办。1922年,任广州特别市首任市长。1923年10月,奉派为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1924年8月,任中央银行董事。1925年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任国府委员;同月,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任广州市长,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长,后兼代主席。1927年,任国民党青年部部长;3月,任武汉国民政府委员、常务委员、交通部部长;4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0月,任财政部部长。1928年2月,任建设委员会常务委员;10月,任铁道部部长;同月,任考试院副院长;11月,兼国立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并先后兼任私立岭南、国民、大夏、暨南、中国等大学董事长。1929年1月,任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3月,连任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同月,派为赈灾委员会委员;4月,派为中国航空公司理事长;6月,派为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1930年1月,任考试院副院长。1931年12月,国民党四届-中全会选为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同月,任行政院院长。1932年1月,任立法院院长。1933年9月,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1935年11月,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委员。1936年,任中苏文化协会会长。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续任立法院院长。1938年4月,国民党四中全会选为常务委员。1941年7月,任稽勋委员会委员;11月,聘为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指导员。1942年,中韩文化协会成立,被举为会长。1943年9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1946年1月,参加中国政治协商会议;11月,出席制宪国民大会,并为主席团成员。1947年3月,聘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会长;4月,任国民政府副主席、国民政府委员,仍兼立法院院长;11月,任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5月,仍任立法院院长;7月,任“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主席;11月,任行政院院长,并辞去立法院院长职。1949年3月,辞去行政院院长职;7月,在广州任中国国民党非常委员会委员;同年,赴台湾。1951年,赴法国。1952年,移居美国,被举为“中美文化教育基金会”董事长。1965年,任台湾“总统府”资政。1966年,任台湾“考试院”院长。1973年9月13日,病逝于台北。终年82岁。着有《都市规划论》、《中国之前途》、《八十略述》等。译有《公意与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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