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748页(288字)

【生卒】:1840—1913

【介绍】:

字子惇,号寄簃,浙江归安(今湖州)人,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生。

进士。1893年,任天津知府,后任保定知府。1901年,任清政府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1902年,任修订法律大臣,并兼任大理院正卿等职。1910年,兼任资政院副总裁。1911年,任法部左侍郎。

又奉命主持修订法律,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笞杖等刑罚,禁止刑讯,修改《大清律例》,起草《大清新刑律草案》,并主持制定民法和商法草案。1913年逝世。

终年73岁。着有《沈寄簃先生遗书》。

又编有《枕碧楼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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