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装起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59页(566字)

1927年2月北伐军进军浙江,占领杭州。18日先头部队到达嘉兴。为配合北伐进军,推翻军阀统治,上海市总工会于18日发出总同盟罢工令。大罢工于19日晨开始,罢工工人最多时达到三十六万人。中国共产党提出成立革命政权,保障市内人民集会,以及结社、言论、出版、罢工的绝对自由,撤退各国驻沪海陆军队,收回租界,颁布劳动法,组织人民武装等十二条政纲,作为全市人民行动的目标。上海总工会也提出成立革命政权、保障工人工作和生活基本权利的十七条政治经济要求。罢工遭到敌上海防守司令李宝章的残酷镇压,19日至20日被捕杀者达百人以上。21日罢工工人夺取军警武装,总罢工发展为第二次武装起义。22日以共产党为主,联合国民党和上海各社会阶级、阶层,组织了临时政权“上海市民临时革命委员会”。同日下午5时停泊在高昌庙的海军“建威”、“建康”号炮舰的革命士兵响应起义,开炮轰击高昌庙兵工厂。各区工人同时袭击敌人,解除军警武装。闸北和南市工人与军警展开巷战,起义达到高潮。由于工人武装力量过于弱小,加之起义准备很不充分等原团,起义在反动军阀的残酷镇压下于24日完全失败。工人、学生在起义中牺牲四十余人,被捕三百余人。其时,到达上海附近嘉兴的北伐军向崇禧部遵照蒋介石的密令,按兵不动,坐视反动军阀血腥屠杀起义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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