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68页(181字)

1931年5月5日蒋介石包办的国民会议通过,6月1日由国民政府颁行。为坚持国民党一党专政,以“训政”为名,规定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行使中央统治权”,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人员组织国民政府,国民政府主席总揽中华民国的大权,并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保证蒋介石个人独裁和加强国民党的法西斯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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