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79页(352字)
也称“抗日救国六大纲领”。1934年4月,中国共产党针对国民党政府坚持不抵抗政策,使日本帝国主义继侵占中国东北后,得以向华北进攻,中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局面,提出了此纲领。号召人民开展民族自卫战争。内容为:(1)全体海陆空军总动员对日作战;(2)全体人民总动员;(3)全体人民总武装;(4)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一切财产及一切卖国贼财产和其它办法解决抗日军费;(5)成立工农兵学商代表选举出来的全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作为全国人民武装抗日的总领导机关;(6)联合日本帝国主义的一切敌人作友军,与一切善意保持中立国家建立友谊关系。这个纲领得到宋庆龄、何香凝等全国各界人士一千七百七十余人的热烈支持。于同年5月以“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名义署名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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