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美华工禁约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97页(670字)

又称“抵制美货运动”、“一九〇五年反美爱国运动”。1904年12月美国胁迫清政府于1894年签订的排斥和虐待华工的禁约(《中美华工条约》)期满,旅美华侨十余万人联名上书清政府磋商改约。美国政府悍然拒绝,并再度提出续订新约,并继续虐待华工、迫害华侨,激起中国人民的反抗怒潮。檀香山《新中国报》首倡不用美货以为抵制。1905年5月10日上海商务总会召开特别会议,会长曾铸提议“以两月为期,如美国不允将前例删改而强我续约,则我华人当合全国誓不运销美货以为抵制”,获得全体一致通过,随即电告清政府拒签续约,并通电汉口、天津、广州、香港等二十一处商务局,传知各商戒用美货,得到广泛响应。各地组织“拒约会”等各种反美爱国团体,商号不卖美货,工人不运美货,各地学生也拒绝用美制文具。报刊舆论产厉谴责美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各阶层群众踊跃参加抵制美货。中国留日学生与日本、南洋、美洲、欧洲等地的爱国华侨亦群起呼应。三年之中,美国对中国出口总值减少了一半以上,在中国的市场受到沉重打击。美帝国主义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清政府以禁用美货“有碍邦交”为借口,下令禁止反美集会,逮捕参加反美爱国运动的人士。上海的民族资产阶级最先通过商会领导这个运动,并力图借助运动“兴我之商业”,“收回已失之权利”,且“因此广开会议,联络全国,可为异日自治自立之基础”。但在帝国主义和清廷反动统治势力的共同压迫下,他们动摇妥协。广大中、下层人民则坚持斗争,迫使美帝国主义和清朝统治者未敢签订限制华工的续约。斗争直至1906年始渐次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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