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保护约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237页(422字)

1900年华北义和团运动高涨时期,英、美等帝国主义列强勾结中国东南诸省督、抚拟订的反动约款。6月26日,上海道余联沅奉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刘坤一之命,出面与列强驻沪领事举行会谈,清铁路督办大臣盛宣怀出席,议定本约款,共九条。主要内容为:“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两不相扰,以保全中外商民人命产业为主”;各口岸的外国兵舰照常停泊;上海制造局、火药库的军火,只限于“剿匪”和保护中外商民之用等。另定《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十条。主要内容为:上海租界由各国巡捕保护,严拿“流氓”匪类;添募巡捕,昼夜巡查等。这些约款适应了帝国主义肢解中国的侵略企图,把东南诸省地方政府和清朝中央政府割裂开来,实际上把东南各省置于列强控制之下,并为中、外反动派联合镇压东南地区人民革命运动提供了“法律”根据。后由于列强之间的矛盾,以及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开始与清廷和谈,本约款没有正式签署;但其有关条款事实上已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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