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章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241页(563字)

1900年夏华北义和团运动高涨,八国联军大举侵华。英国企图借机促成两广总督李鸿章与兴中会的“合作”。策划两广“独立”,遂授意香港议政局议员、英籍华人何启居中斡旋。何启经与兴中会员陈少白等人密商,并征得孙中山允可,以兴中会名义起草,向英国派驻香港总督卜力上书,提出“改造中国”的方案。其中包括所谓《平治章程》的六条:(1)迁都于适中之地(如南京、汉口);(2)于都内立一中央政府以总其成,各省立一自治政府以资分理。设立议会。以各国驻京公使为中央议会暂时顾问局员,以目前各国之总领事为各省议会暂时顾问委员;(3)公权利于天下。关税等类如有增收必先与别国妥议而行,铁路、矿产、船政、工商各业均宜分沾利权,教士、旅店一体保护;(4)增添文武官俸;(5)平其政刑;(6)变科举为专门之学。在英国影响下,兴中会虽认为李鸿章不可靠,但仍一度同意并准备与李鸿章举行谈判。孙中山还因此而专程自日本赴香港。李鸿章对此投机敷衍、观望形势,曾派幕僚刘学询出面与兴中会接触。7月8日清政府调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随即离粤北上,充当清政府代表与帝国主义列强求和。兴中会与李鸿章之间的接触联系也到此终止。此时,英国由于八国联军攻陷天津,便改变侵略手法,中断策划兴中会与李鸿章“合作”的阴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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