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309页(267字)
清雍正时实行“摊丁入地”办法后,田赋和丁税的合称。明初,田赋和徭役分别征收,田赋以地亩、徭役以户或丁(劳动农民)为对象。实行“一条鞭”法后,徭役一般改为丁银,但丁银和田粮(即田赋)仍是两个税目。清雍正开始地、丁合一,从此过去所征各项钱粮名目不再通行,统称“地丁”或“地丁钱粮”。但后来由于清朝统治者财政开支日多,便加重剥削农民,除征“地丁钱粮”之外,又增加各种“附加税”和“浮收”。特别是到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田赋已预征到几十年后,而“附加税”和“浮收”更是名目繁多,不可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