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514页(298字)

【生卒】:1840—1913

【介绍】:

字子惇。号寄簃。浙江吴兴人。光绪进士。对中国古代的法律资料精心收集,进行整理和考订。1893年起先后任天津、保定知府。1901年任刑部右侍郎。从1902年起任修订法律大臣,并先后兼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1910年兼任资政院副总裁。曾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绿坐、刺字、笞杖等酷刑,用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取代《大清律例》。并参照西方和日本的刑律,制订适合君主立宪政体的《大清新刑律》,对刑律进行了改革。1911年任法部左侍郎。着有《沈寄籍先生遗书》甲编二十二种、乙编十三种,又编有《沈碧楼丛书》十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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