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请愿同志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08页(321字)

清末立宪派的政治团体。清政府为了抵制日益高涨的革命洪流,玩弄立宪骗局,宣布预备立宪和其期限为九年,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令各省成立谘议局。于是立宪党人成为各省豁议局议员或议长。但他们不满意上述措施,而以已经取得的合法地位开始发动要求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的请愿活动。1909年12月各省谘议局代表在上海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于次年1月、6月和10月先后在北京进行了三次请愿。在第三次请愿时,云贵总督李经羲等联合十八督抚致电军机处,要求设立责任内阁和速开国会。清政府因而于11月宣布缩短“预备立宪”的限期,提前三年在1913年召开国会,并在国会召开前两年成立新内阁。该会于是停止请愿,无形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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